江发改字[2016]31号
关于大路铺镇水晶深村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路铺镇水晶深村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大路铺镇水晶深村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二、建设地点:大路铺镇水晶深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设规模227.85亩,新增耕地194.85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155.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投标事项: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均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投标事宜,并分别在招标书发出前和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十五日内,将有关招投标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我委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好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并严格按此批复内容建设。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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