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字[2016]119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心卫生院公卫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心卫生院公卫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心卫生院:
你院《关于审批大圩中心卫生院公卫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同意你院实施大圩中心卫生院公卫综合楼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投标事项: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均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投标事宜,并分别在招标书发出前和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十五日内,将有关招投标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我委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好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并严格按此批复内容建设。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二0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