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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06-05 15:30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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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2-0801-2017-002

 

江发改提复字[2017]1号B类

 

关于对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3号提案的答复

 

汪长江、黎飞燕、罗军等10位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桥市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问题是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本世纪以来,我县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由于投入资金不足、来源渠道各异、实施主体多元,全县基本农田及农田水利设施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实施,可显著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肥、水利资源利用率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也是我们建设全国民族经济强县、如期脱贫摘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江华必须解决的问题。高标准农田项目是一项系统性的民生工程,我们要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既要尽快解决当前问题,又要兼顾未来发展需要,杜绝或尽量减少重复建设。

为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我们目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前的调查摸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的《关于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4]128号)精神,我委组织各职能部门及相关项目乡镇对照各自工作领域,深入田间地块落实项目,做好了基础资料和外业调查,已向上申报。

二是委托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湖南省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1-2020)》。并于2015年通过了由省发改委组织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评审会议的评审,实施方案中明确,到2020年,江华县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8.4万亩,其中桥市乡5700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KG以上。项目建设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2015年4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函[2015]45号文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13个省直管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即首先在浏阳市、茶陵县、湘乡市、平江县、石门县、耒阳市、武冈市、慈利县、安化县、宜章县、蓝山县、溆浦县、新化县等13个省直管县(市)开展试点。下一步将在全省其他县市区全面推进。

虽然我县未被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市单位衔接,争取早日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

感谢你们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

分管领导:朱国卿、张求新

承 办 人:赵有能、杨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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