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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鹿洞村(马鹿洞至南卡、北卡)扶贫道路建设工程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19-12-01 09:53
  • 来源: 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 作者:刘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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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2-0702-2019-125

江发改字[2019]90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鹿洞村(马鹿洞至南卡、北卡)扶贫道路建设工程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沱江镇鹿洞村(马鹿洞至南卡、北卡)扶贫道路建设工程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沱江镇鹿洞村居民出行的需要,原则同意实施沱江镇鹿洞村(马鹿洞至南卡、北卡)扶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19-431129-54-01-040591。

二、项目建设地点:沱江镇鹿洞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鹿洞村马鹿洞至南卡、北卡道路,硬化路面1400平方米,总里程4公里,宽3.5米,厚20厘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9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

五、建设期限:2019年12月至2020年09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投标事项核准:项目依法依规完成招投标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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