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金融办、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 10 张以上的机构)及在其他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时间
6 月前完成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实施检查;7 月 15 日前公示抽查结果。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