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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检查计划
  • 发布时间:2025-05-0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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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2025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打击各类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执法检查工作推动文化旅游领域各经营单位有效落实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文旅市场安全稳定。

二、行政检查对象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电竞酒店)、娱乐场所(KTV、电子游戏室、剧本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文化活动单位、艺术考级机构、艺术品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单位、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服务机构、电影院)、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旅行社、导游、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场所(游泳池、攀岩、潜水、滑雪)。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根据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实际,针对重点时段(法定节假日、全国两会期间、暑假)、重点环节和存在的重点问题,以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在开展行政检查时通过登录“湘易办APP”进行检查登记,并及时上传行政检查各项信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充分运用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的方法,深入开展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每年对辖区内各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2次,每年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四、检查内容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1、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2、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3、是否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4、是否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二)对娱乐场所的检查

1、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2、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是否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3、是否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4、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三)对营业性演出场所的检查

1、是否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2、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是否重新报批;

3、是否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4、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营业性演出场所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四)对互联网文化活动单位的检查

1、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

2、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是否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3、是否未建立自审制度;

4、是否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且拒不改正;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互联网文化活动单位经营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五)对艺术考级机构的检查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2、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是否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

3、是否阻挠、抗拒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监督检查。

(六)对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1、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到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2、是否经营含有禁止内容艺术品等行为;

3、是否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误导消费者;

4、所经营的艺术品是否未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

5、是否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七)对文保单位、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单位的行政检查

1、是否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2、文物收藏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 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

3、是否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

4、是否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文物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八)对广播电视的检查

1、是否损坏广播电视设施;

2、是否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

3、宾馆饭店是否允许未获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在其宾馆饭店内经营视频点播业务;

4、电影院是否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广播电视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九)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

1、是否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2、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是否依照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

3、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是否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4、是否出版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出版物经营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十)对旅行社、导游的检查

1、旅行社是否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

2、在线旅游经营者是否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

3、是否伪造、变造导游证;

4、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是否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

5、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对旅行社、导游的监督检查为内容的全部事项。

(十一)对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1、是否按要求配备救生员等行为的;

2、是否违反规定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

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是否不配合监督检查;

4、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是否违规经营;

5、是否未经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五、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亮证检查,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检查场所和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视监督检查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可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进行处罚。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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