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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1-1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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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21〕1号

JHDR-2021-01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现就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推进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县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县直部门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

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

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县政府部门(单位),县委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纳入改革范围。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明确牵头股室,推进审批集中。县直部门要明确一个牵头股室,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牵头股室集中,其中审批服务办件量较大、职能分散的部门,在牵头股室加挂“审批服务股”牌子,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并建立健全内部股室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审批服务股室牵头、多个股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1月18日前,各部门明确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牵头股室的实施方案报县优化办。(完成时限:2021年1月19日前)

(二)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工作人员。各部门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审批服务工作,统筹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原则上任命1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本部门首席审批员;挑选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根据审批工作量确定人数)。专业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原则上要求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完成时限:2021年1月19日前)

(三)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各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梳理确定入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步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要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要求,对入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成时限:2021年1月19日前)

(四)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对需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初审权;对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授予首席审批员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审批员其他相关权限。首席审批员确定后,各部门要及时全面授权,并确保首席审批员和窗口工作人员按时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月20前)

(五)创新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总要求,全面推行集成服务,着力构建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审批新机制。以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方式,建立起部门间关联性审批服务事项协同审批机制,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县长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派驻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仍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并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二)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对各部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县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撤窗或撤回已入驻办理事项。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推进事项精细化、颗粒化梳理,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便利度。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等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上级将加大对“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推进力度,各单位务必按本单位“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职责,按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落实到位,以便进驻。

(二)落实责任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清理规范入驻事项;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

(三)完成检查验收。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开展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检查验收,进行改革成效全面评估,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现就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群众在县直部门办事“只进一扇门”“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县直相关部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窗口设置和人员进驻

(一)窗口设置。以2020年依申请类审批服务办件量为主要依据,对52个县直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分类设置窗口,确保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1.专业办理窗口(22个):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消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教育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22个单位整合审批职能,实行整建制进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业办理窗口,事项全部进驻,要求在窗口现场办结,统一在窗口出件,审批人员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

2.综合受理窗口(15个)。对事项少、业务量小、季节性办理的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科学和工业信息化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和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史志办、县金融办、县档案馆、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等15个单位可采取设立综合窗口、委托受理、季节性设置等方式进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转部门办结后,统一在窗口出件。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由设立综合窗口的单位负责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负责统一受理申请和送达结果。

3.“一件事一次办”和“跨域通办”专窗。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目录清单的事项,通过专窗统一受理,转相关部门办结后,统一出件,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

4.公共服务部门(15个):县企业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华县供电分公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来水公司)、江华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通讯公司(中国电信江华分公司、中国移动江华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华分公司)、湖南有线江华网络有限公司、邮政快递、公交公司、商业银行、中介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商务中心等。

5.因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限制,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法律服务超市除保留专业办事大厅外,还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其他单位办事大厅在2021年1月20日以后根据进驻的时间安排一律取消(进驻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二)窗口布局和人员进驻。针对县直部门服务事项涉及服务个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功能、按楼层优化布局办事窗口。根据装修方案设置前台窗口126个,开敞式后台办公65个,审批室33间,各部门审批和窗口人员入驻数按照“人随事定”的原则,根据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明确入驻的事项确定。

一楼(7个功能区):一是人社、医保服务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局;二是房屋与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三是县残疾人联合会;四是县交通运输服务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公交公司;五是社会管理服务区: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史志办、县金融办、县档案局馆、县科学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气象局、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六是公共服务区:县党群服务中心、邮政快递、银行、物业管理、总服务台、导办、帮带办、商务中心、综合档案室等;七是24小时自助服务区。

二楼(7个功能区):一是商事登记服务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企业服务中心;二是税务服务区:县税务局;三是民政婚姻登记区:县民政局;四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服务区: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人防、消防)、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来水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华县供电分公司、江华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南有线江华网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江华分公司、中国移动江华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华分公司、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水利局;五是社会管理服务区: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事务中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六是综合服务区:“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等办事区、中介服务;七是中心机房。

三楼(4个功能区):一是联动处置指挥中心;二是12345县长热线办;三是行政管理服务办公区、会议室、职工活动中心;四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运行机制

各进驻单位要建立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一)首问负责。建立咨询服务和导办服务制度,设立咨询员和导办员,负责各办理区业务现场咨询、接待和办理业务引导,帮助群众申报、办理审批服务业务。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方式,统一答复企业群众咨询。

(二)清单管理。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一次性告知。对入驻事项优化再造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及时通过政府网站、12345热线或制作二维码进行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知晓。

(四)首席审批员审批。各入驻部门要明确首席审批员,出具授权委托书,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和业务协调权。

(五)限时办结。建立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实行前台后台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六)“好差评”监督。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评价制度,采取“内部评”与“百姓评”相结合,对各部门的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强化监督。

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一)统一受理。对通过线上(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部门业务系统)提交的办事申请,或者线下(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保留的部门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的办事申请,统一由窗口受理、初审,启动办理程序。

(二)分类办理。对专业办理窗口能即时办结的事项,首席审批员必须即时办结;对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转回部门办理不能即时办结的,由首席审批员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转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综合受理窗口、“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专窗受理的事项,经窗口人员初审后,通过线上流转或线下通知部门工作人员来取的方式,转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出件寄送。事项办结后由申请人现场领取结果;非即办件经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转回窗口,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申请人到窗口直接领取,也可由窗口寄送给申请人。

(四)统一监察。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从受理环节开始到办结完毕,实行全流程监察、“好差评”监督。

五、窗口管理

(一)统一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大厅和窗口统一管理,分析汇总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统一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对入驻窗口业务进行协调,全面实行一站式办理、联合审批、统一收费、一窗受理、流程再造等,推进审批标准化,促进前后台、部门间业务运转顺畅、衔接有效。

(三)统一考核。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

(四)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朝九晚五”。(夏季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冬季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负总责,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人员保障,选派业务骨干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责任单位:各进驻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19日前)。

(二)梳理事项。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单位依申请类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组织事项梳理,明确入驻事项和人员,开展职责授权,开具授权委托书,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责任单位:各进驻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月19日前)

(三)建章立制。制定业务运行、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大厅现场管理、群团建设等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2月底前)

(四)公交线路调整站点设置。因新政务中心位置相对偏远,为确保企业群众前往中心办事方便,调整3路、5路公交线路经停新政务服务中心,并在新政务服务中心增设2个公交站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1月20日前)

(五)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单位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分管领导、进驻事项、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牵头股室、首席审批员(姓名和联系方式)、设置窗口数(设专业办理窗口的部门提出)2021年1月19日前报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陈健18374699469、潘君涛15674610711、莫茂林13874683323),网络布署、业务系统接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技术需求,于2021年1月19日前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报备(联系人:程义全18974608040、陈鹏宇15367514918、龙进韬18975785190)。

七、工作要求

(一)进驻工作。各进驻单位要专门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进驻事项和人员的落实及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审批事项、人员调配、岗前培训、制度完善、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及相关设备购置等前期工作。从2021年1月19日开始,各单位分批搬迁入驻新政务中心大厅,各单位要根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搬迁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务必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搬迁进驻任务。

(二)精心准备。涉及入驻的审批单位要按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实体大厅的要求,将事项进驻窗口并授权到位。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的优秀审批业务骨干到中心和窗口工作,要求设置窗口AB岗,确保工作力量到位。政务服务大厅配备有前台窗口和前台开敞式审批办公桌椅、大厅客户等候椅和接待椅、前台窗口高拍仪、评价器,前台窗口和前台开敞式审批的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扫描仪、办公用品用具及各单位审批室办公桌椅办公设备电话机、办公用品等均由各进驻单位自行解决。为确保大厅办公整体效果,要求各单位自行准备的电脑统一配置黑色22英寸液晶显示器。

(三)强化保障。各进驻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新常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方式的转变。各进驻单位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按照“不为不进找理由、只为进驻想办法”的要求,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配合窗口进驻到位,确保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四)加强督查。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督促各窗口单位按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方案进驻到位,督查结果与单位的年度考评结果挂钩。对进驻不力或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要通过对进驻窗口、人员、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主动与报社、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沟通衔接,精心策划,开辟栏目。加大对各单位搬迁到新的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运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广而告之。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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