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有关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经排查,全县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9个。其中:滑坡45个、不稳定斜坡13个、崩塌6个、地面塌陷3个,泥石流2个。威胁人口 1153人,房屋479间,潜在经济损失约3995万元。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1年度气候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2021年全年总体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汛期(4—9月)总雨量正常略偏少,为800~1000mm;4—6月总雨量偏少1成左右,为500~600mm;7—9月总雨量偏多1~3成,为300~400mm。雨水集中期将出现在5月中旬至7月上旬之间,强降雨事件多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偏大;后期台风雨水偏多,影响偏重。夏季气温偏高,高温日数(日最高气温≥35℃)偏多。
(二)2021年地质灾害发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1:50000地灾详查、补充调查及巡查成果,综合分析我县地灾隐患点分布特征及2021年度降雨趋势,预测本年度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为蔚竹口、湘江、码市、大锡、水口、大圩、小圩等乡镇,现有地质灾害点危害加剧,以及村民切坡建房、涔天河库区建设工程和其它人类工程造成不稳定边坡、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灾害的增加,以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地质灾害类型为主,地面塌陷、泥石流次之。
三、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与工程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减少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进一步调查核实农村房地一体化调查切坡建房底数,将切坡建房户纳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范围,要将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告知、宣传和预警精准到户,指导做好切坡建房管控,提高切坡建房避灾防灾能力,落实人为工程建设形成的隐患治理责任。
二是加快我县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工作,争取年终完成野外调查工作;通过综合治理核销中小型隐患点10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两库两预警两提升”工程。
三是逐步推进中小型隐患点普适化监预警设备布设,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监测预警系统,部署普适型监测点不小于10处。
四是进一步开展重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突发性地质灾害排危除险,计划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或工程治理5处、排危除险6处。
五是加强防治装备建设,扩大宣传培训范围,加大技术队伍支撑力度,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5月中旬至7月上旬是雨水集中期,7月下旬至9月下旬是台风期,这两个时期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治期;日降雨量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以及发生强降雨至降雨停止后48小时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威胁区域
1.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受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主要有:蔚竹口乡、大圩镇、湘江乡、河路口镇、水口镇、涔天河镇、大锡乡、码市镇、小圩壮族乡等。
受泥石流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主要有:河路口稀土矿区、姑婆山、萌渚岭风电项目附近村庄、沱江镇洪水冲自然村、码市分场坪冲采育队、湘江乡麻江河流域、蔚竹口乡蔚竹口社区。
2.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受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区域有:河路口镇船岭脚村、河路口村、鲁塘村和白芒营镇小贝社区及附近村庄、大林江电站水渠流域附近村庄、桥市乡塘湾村、大圩镇大村和书里村、大路铺镇石下和仙石村等。
(三)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汛前排查结果,我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69个,各乡镇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加强“三查”,做好“两卡一案”发放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威胁人员安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坚持人防、技防并重的原则,组织和落实好辖区内灾害点的专业监测、普适化监测及简易监测工作。全县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4处(详见附表)。
(四)重点防范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
加强防范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实地逐户排查农村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落实隐患风险提示、科普知识宣传,分级分类管控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引导村民建房安全选址,避免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加强综合治理,排危除险,特别是要加大力度开展人口聚集区的工程治理与搬迁避险。
(五)重点防范的乡镇
根据隐患点数量、规模、威胁人数及孕灾条件确定重点防范乡镇有大圩镇、水口镇、蔚竹口乡、湘江乡。这些乡镇地质灾害较发育、人口聚集、风险较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
(六)重点防范的主要交通干线、在建新建工程
G207国道线:大路铺镇洞尾村社队组路段(公路扩宽形成的危石没有彻底排除);
S349省道线:勾挂岭(S349K60+300至K62+800)段、水口至码市段;
县道:贝江至蔚竹口公路、X081(涔天河大坝至湘江麻江源)公路、码市至大锡公路、大圩至两岔河竣山村公路、花花线公路、大锡乡至蔚竹口乡公路、大圩镇至蔚竹口乡大蔚公路。
村道:码市、湘江、水口、大圩、蔚竹口、小圩等林区乡镇近年来村级道路改扩建路段。
以上路段地处山区,道路旁的高陡边坡等部位是滑坡、崩塌多发地段,局部路段存在人类活动诱发崩塌的地质灾害隐患。
本年度重点防范的在建新建工程主要有涔天河水库扩建及其灌区工程、姑婆山风电场项目工程。
自然资源、应急、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履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及监测责任。
(七)重点防范的矿区及集中开采区
存在地面塌陷隐患矿区:铜山岭有色金属矿区、河路口钨锡矿区。
存在滑坡隐患矿区:河路口稀土矿区。
存在泥石流隐患的矿区:河路口稀土矿区、河路口钨锡矿区、沱江镇洪水冲及七工田矿区、大竹源铁矿区。
这些矿区特别是采空区和陡崖地带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在暴雨作用下,还可能形成矿渣废石流,危及矿山生产设施和人员以及周边村庄安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地质灾害防治
组织编制我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要隐患点应急预案,全面完成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工作,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
(二)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防灾举措
按照“群防监测落实到人、一案两卡发放到位”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监测覆盖率高、宣传实效性好、预警时效性强的特点,落实群测群防各项制度,加强群测群防人员遴选、补齐、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组织监督,发动受威胁群众自觉监测,全员参与。
(三)坚持“三查”制度,做好应急调查
汛期前,各乡镇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查明隐患体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在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落实监测和防灾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建立健全巡查台账,详细记录隐患点情况,将排查结果报告县人民政府的同时函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汛期间,重点排查江河湖堤、水库坝体、工程施工地段、矿产资源开发区、居民集中区、村民切坡建房、沟口建房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同时,对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认真进行复查,全面掌握各地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对重点危险区要进行登记、建卡,提出防范措施,并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建立预警系统,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制定包括监测、报警、疏散、抢险等内容的年度防灾预案。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适时按照规定启动预案,及时报告灾情险情,组织危险区人员紧急撤离,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汛期后,加强对本辖区隐患点的复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研判隐患点发育、发展趋势,做到一点一个档案,详细记录隐患点基本情况,为下一年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基础。
(四)落实临坡切坡建房地灾防治工作,实施“两库两预警两提升”工程
落实人为建设形成的隐患治理责任,建立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严格控制在地灾危险区临坡切坡建房,对有风险的已建房户要指导、督促进行治理。
在利用省市地灾防治综合信息平台“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库”和“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库”,以及在群测群防基础上,对中小型隐患点开展普适型监测预警。通过科学编制预案、上门隐患告知、防灾知识科普、处置措施建议、定期防灾宣传、精准监测预警等方式,“提升农村群众地质灾害自我防范意识、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六、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自然资源、应急、气象、住建、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环保、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完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机制,认真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优势,落实“一县一队”的技术支撑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切坡建房地灾防治及“两库两预警两提升”建设等提供技术指导,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
(三)强化资金保障,实施绩效管理
加强资金保障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应急处置、监测预警、装备配置、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宣传培训等各项防治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和工作考核标准,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要严格追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防灾意识
各乡镇、有关部门在汛期前组织隐患点监测人员、村干部、防灾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充分利用政务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网络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农村切坡建房地灾防治及“两库两预警两提升”的重要意义。做到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到户”、防治措施“宣传到户”、发灾风险“预警到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