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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08 11:04
  •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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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全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全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落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稳妥处置、协同联动、监督问责”的原则,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开展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进风险排查常态化、识别精准化、评估精细化、防控长效化,避免风险变为隐患,防止隐患演变事故,坚决守住风险防控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责任分工

全县政府系统负责的风险包括经济、科技、公共安全、社会领域4大类18个方面,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别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一)经济领域风险。1.政府债务风险,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2.非法集资风险,由县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3.外贸风险,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4.企业发展风险,由县科工局、江华高新区牵头负责。

(二)科技领域风险。5.信息风险,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6.科技研发风险,由县科工局牵头负责。

(三)公共安全领域风险。7.公共卫生风险,由县卫健局牵头负责;8.生物及动物疫情风险,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9.食品安全风险,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10.地质灾害风险,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11.环境问题风险,由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牵头负责;12.地质灾害以外自然灾害风险,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社会领域风险。13.就业风险,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14.教育风险,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15.社会保障风险,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其中医保风险由县医保局牵头负责);16.安全生产风险,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17.住房市场稳控风险,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18.社会稳定风险,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措施

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排查登记、风险辨识(分类、定级、交办督办、防范管控和销号公示的流程进行,每个环节实行“签字背书”。

1.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有风险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无死角的地毯式大排查,坚决做到一个不漏。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将排查的风险分别报送对应的县级牵头责任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全县本行业领域风险,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联席办)。

2.精准辨识。各牵头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规范和定级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堆的不用重复制定)。各级各部门将排查出来的风险按照风险管控的“红橙黄蓝”四级标准,逐一辩识,定级建档,风险辨识人员对于风险的辨识定级实行“签字背书”。

3.分级交办。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逐一交办到责任乡镇或责任单位,实行拉条挂账,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一项一项地防范管控、彻底整改。对重大风险实施挂牌警示、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和通报制,确保重大风险有效管控。“红橙”等级风险报市人民政府后由市人民政府交办,“黄蓝”等级风险由县人民政府交办。

4.严格管控。各级各部门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辨识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逐一落实防范管控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防范管控措施、整改治理时限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牵头责任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在风险责任台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各单位的台账参照执行。

5.闭环管理。各级各部门对于本辖区本领域的风险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铁的手腕,釆取过硬措施,加强防范管控。对于“红橙”等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防范管控到位后,经评估降为“蓝色”等级的,由县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市直牵头部门验收同意降低风险等级的,报市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联席办备案,视同销号;“黄色”等级风险降低的,由县级牵头部门验收。所有降低风险等级的在适当范围公示,由风险管控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背书。风险等级降低后须继续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监测,严密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其中风险等级按由低到高分为蓝、黄、橙、红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建立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系统各类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的全面指挥调度,督促协调各行业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建立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2.把握时间节点。全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由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联席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督查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各县级牵头单位每月上旬将上月风险排查、 辨识、管控、整治、销号等情况报送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联 席办。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联席办汇总各县级牵头部门的情况,建立全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管控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全县政府系统风险,及时更新风险台账。

3.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联席办、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查,对于风险排查走过场,防范管控搞形式,出现失排、漏排,敷衍了事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全县;对于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的,或者因风险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底。

联系人:县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李军; 联系电话:0746-2322427 ;电子邮箱:jhxajj2322427@163.com。

附件:1.全县政府系统风险排查登记表

      2.全县政府系统性风险排查汇总表

      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系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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