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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华瑶族自治县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8-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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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江华瑶族自治县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政办函〔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客观反映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加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监测分析研判,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能力水平,推动真抓实干,积极创先争优,完成全县“十四五”期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本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听取全县各部门、各行业推进高质量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总结高质量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阶段高质量发展形势进行预测分析研究,提出下阶段高质量发展工作应对措施;

(二)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态势、趋势,及时发掘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亮点和特色,查找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应对措施,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就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会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会商报告;

(四)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建立目标明确、信息互通、资源互用的数据交换机制,强化数据之间匹配支撑,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

二、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执行副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县委办、县政府办(金融办、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委财经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族文旅广体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江华高新区

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休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于每月28日左右召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同志参加。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办: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检查联席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定期通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二)县政府办(金融办、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检查联席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定期通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负责直接融资占比、金融风险事件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做好创业投资累计金额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数据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三)县委财经办:负责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与上级对接、出台考核细则和评分办法,并提出上一年度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总报告,按程序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发文通报。

(四)县发改局:加强指标监测预警,正确研判经济形势,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分析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分析和工作建议。负责园区单位面积地区生产总值、创业投资累计金额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指数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五)县财政局:负责税收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地方政府债务重大违约事件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六)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各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粮食产量稳定度、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产业投资(不含房地产)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新基建投资占基础设施投资比重、基础研究支出占研发支出比重、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研发人员占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人均生产总值差异系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异系数、农业劳动生产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城镇调查失业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住房成套率、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做好营商便利度、重大失信事件、重大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侵害事件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消费品质量合格率、专利质量、新注册企业三年存活率、重大产品和服务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九)县人民银行:负责做好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县科工局:负责做好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人均民口单位军品收入、宽带用户下载速率、在当地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数量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一)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二)县商务局:负责做好人均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人均实际使用外资额、人均对外直接投资额、人均实际使用内资额、人均高技术产品出口额、人均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额、人均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额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三)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负责做好城市PM2.5年平均浓度、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固定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固定污染物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五)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水土保持率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六)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资源状况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七)县城管局:负责做好污水集中收集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八)县卫健局:负责做好预期寿命、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等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十九)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农村贫困发生率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一)县医保局: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常住人口参保率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二)县民族文旅广体局:负责做好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三)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好路率”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四)县住建局: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五)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七)江华高新区:负责园区统计工作,及时通报园区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规模企业生产、新增企业等情况,配合各单位做好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工作,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二十八)县税务局: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和监测分析,提供县委县政府需要的其他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责任,指定经办人员,增强工作力量。根据单位职能和应承担的指标任务,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紧密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接,紧密配合,及时互通共享信息,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部门统计数据应与政府统计数据衔接一致,各部门引用涉及国民经济统一核算的行业统计数据,应与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一致,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核认可,不得对外发布。

(三)注重提高质量。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认真规范撰写分析材料,数据引用准确、表述规范,注重数据采集监测分析质量,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近期分析与中长期分析相结合、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相结合,数据研判分析要有理有据、短板查找要全面到位、对策建议要精准有效,不得简单统计、应付了事。

(四)积极开展调研。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确保掌握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全面准确分析当前行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情况,对所负责的指标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掌握指标变化的主要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支撑的主要数据、关联的主要事项等,并围绕综合绩效得高分、指标达到什么数值为最佳状态,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五)狠抓执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决定,按照部门职责抓好落实,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资料报送情况、数据质量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数据报送不及时、数据质量问题明显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部门,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督办进行通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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