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2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 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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