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防贫
综合保险实施方案 》的通知
江政办发〔202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防贫综合保险实施方案 》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防贫综合保险
实施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贫困监测对象的有效帮扶,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防贫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永乡振局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对象
防贫综合保险对象包括《永州市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主要监测对象,具体为以下几类人群:一是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边缘易致贫户;三是重病、重残等特殊人群;四是因各种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五是产业失败持续效益得不到保障户。
二、保险方案
(一)保险期限:一年(2022年10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9月30日24时止)。
(二)保费标准:参保人数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农村人口的8%进行计算保费,每人每年60元。保费共计187.638万元。
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承保机构当年赔付率低于85%(不含)以下的,其差额部分用于弥补下年度保费。赔付率高于85%(含)自动续保。
三、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
1.因病防贫保险:参保对象在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住院治疗,或因发生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而住院治疗的,对个人实际支付的且符合当地基本医保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费用补偿后,承保机构按约定负责赔偿住院医疗费用。

备注:免赔额为1000元/人
2.因学返贫保险:对建档立卡系统中标识为防返贫监测对象及其他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在公立全日制高等教育学校正式入学就读后,承保机构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予教育补助。

3.因灾防贫保险:参保对象因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等原因对其家庭房屋、屋内附属设施及财产(不包含现金及金银首饰)造成损失,对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保险承保机构按约定赔付。

备注:免赔额为1000元/户
4.因意外事故防贫保险:由于发生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意外事故导致参保对象人身伤亡、残疾的,承保机构按照意外身故2万元/人,意外残疾=2万元/人*伤残等级比例的标准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5.因产业失败防贫保险:参保对象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植物病虫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农作物、林木等损失,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疾病疫病等原因直接造成被保险人养殖畜禽的死亡,承保机构在农业保险理赔之后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四、支持政策
1.购买方式。采取以由县财政补助形式统一购买防贫综合保险。
2.合作单位。为保证救助对象获得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经对机构网络、人员配置、公司实力、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及承保理赔服务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公司共同为防贫综合保险的服务机构。
3.优化理赔程序。扩大接报案和理赔申请主体,接受报案的主体可以延伸为农村网点。各乡镇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等进村入户初步筛选救助人员,由两家保险公司共同组织查勘,县乡村振兴局审定,确认救助对象的理赔金额,公示无异议后,由两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理赔金额,确保理赔到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防贫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乡村振兴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公司和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公司经理欧阳彪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公司经理张建芳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保险立项、参保人员确认、保费统筹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县乡村振兴局做好顶层设计,抓好牵头,做好总协调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审定。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对于防贫保险项目运行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损害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开展防贫保险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承办保险公司负责乡镇防贫保险保险宣传、业务办理、理赔和培训等。
3.统一投保方式。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统一由乡村振兴局对投保人进行审核确认,完成投保签单工作。
4.广泛宣传发动。保险机构要制作宣传材料,配发各基层单位。乡村振兴部门、合作保险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地讲解防贫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救助对象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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