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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5-27 09:29
  •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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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综合应急

(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2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中央、省、市驻江华有关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22〕8号)、《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应急委办〔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快速处置反应能力,确保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全县乡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建立健全“多队合一、防消一体”综合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夯实灭火应急救援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应对火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有关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和乡镇应急能力建设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各乡镇要按照“一乡(镇)一个专职队、一村一个志愿队”要求,逐步消除农村消防力量“空白点”,全县各乡镇农村应急(消防)工作达到“八有”“四到位”,即乡镇应急(消防)工作有班子、有队伍、有机制、有预案、有场地、有物资、有培训演练、有考评奖惩;农村应急(消防)工作领导力量到位、志愿队伍建设到位、场地物资装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确保到2022年 11月底,全县各村镇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完善,运转协调有序,职责机制健全有效;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监督执法到位,村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村镇应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装备器材齐全、完好有效;应急(消防)工作水平显著提高,工作主动落实,火灾隐患及时消除;队伍训练有素,灭火处置及时有效,火灾形势平稳。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多措并举,精准管理,提高乡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乡镇党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依法赋予乡镇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一是有班子。乡镇要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则,明确党政副职具体分管应急(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承担应急(消防)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综合协调、监督执行能力,确立“消除隐患就是政绩”思想。明确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定位、执勤模式、日常运行、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具体工作。二是有队伍。按照统筹组建、统一救援原则,乡镇挂牌成立“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将民兵应急、消防救援、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医疗抢救、通信保障、电力抢修、水上救援、治安巡防、道路养护等多种形式救援力量进行整合。按照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2022]第3期)明确的要求,各乡镇根据辖区内人口总数1万(含1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2万(含2万)人以下、2万人以上3万(含3万)人以下、3万人以上四个标准分别组建含指挥员、消防员总人数为30人、40人、50人、60人的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其中乡镇年富力强的干部职工、基层民兵 (退伍军人)、医院医生等人员不少于8人(含消防车驾驶员)的标准组建队伍,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队长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兼任,负责队伍日常救援训练和现场救援指挥。乡镇各村(社区)、学校等成立20人以上的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在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统一指挥指导下参与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彻底扭转“一乡多队”建设模式,深化“一队多用、一专多能”新模式,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救援体系,负责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早期处置和先期救援,做到处早、处小、处了,在全县范围内打造15分钟救援圈,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应急(消防)救援责任、应急工具配备要具体细化到每位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和村(社区)志愿者队伍个人。其中,沱江镇要按照中心镇辐射模式,组建灭火救援能力较强的专职队,其他乡镇按照全覆盖模式,建设普通专兼职消防队。三是有机制。根据《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障、考评机制,每年对农村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 55号)要求,对《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消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汛准备检查、灾后救灾减灾、地震防范准备、地质灾害巡查处置、应急预案制定发布、应急知识普及和演练等 12 项权力责任对乡镇应急(消防)队伍赋权,在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要建立常态化执勤备战机制和科学教育训练机制,将日常训练、综合演练、集中比武相结合,落实值班备勤、日常秩序、接警调度、车辆管控、安全管理、行为举止“六个规范”,实现队伍管理规范有序、稳定正规。注重“平时”与“高风险时段”相结合,准确把握不同时节灾害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要对不同地形、不同季节的灾害事故应对进行“战备模式切换”。除常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外,每年4月至9月主汛期间加强防汛救灾应对,9月至次年4月突出森林火灾的防范应对,冬季着重防范农村取暖安全问题,春节等特殊节点集中力量抓好返乡人群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规范。四是有预案。围绕应对事故灾害,编制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围绕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石油液化气储配站、换气点等易燃易爆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编制“—对一”单项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加强灭火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各乡镇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知识及灭火应急预案集中宣传活动。五是有场地。各乡镇要调剂部分房间满足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 “两室两库” 〔备勤室、通信值班室,装备器材库、应急(消防)车库〕建设要求,监督执法、宣传人员办公场地应满足“两室” 〔执法办公室、档案室〕 建设要求,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音视频要接入县应急指挥中心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做到及时调度及时出警。六是有物资。按照“常规装备配好,常用装备配精,常备装备配足”原则,实行成建制、成体系、模块化装备配备,各队配备不少于1台灭火救援类消防车,同时配齐灭火救援、个人防护、通信摄影等装备。七是有培训演练。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各队员入职前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全面学习基础理论常识,开展各类科目的业务技能训练和实战演练,全面提升综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打牢应急处置能力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综合执法队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持证上岗。八是有考评奖惩。乡镇人民政府每月对综合应急救援队执勤备战、防火检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等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县消防救援大队每月对各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执勤备战、宣传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相关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指挥中心平时分月、周、日拉动抽查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着重检查交接班、值守、出动、训练等情况;发生紧急情况时则依托县消防大队指挥中心及各类通讯设备,在灾害事故现场设现场指挥部,搭建作战指挥调查平台,实现统一调查指挥。根据考评和检查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批评并对相应的绩效考核予以扣分,强化考评结果应用,考评成绩与市、县级下拨相关工作绩效和保障经费挂钩,确保各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正规、从严、有序运行。

(二)总体谋划,精准推动,确保农村安全管理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领导力量到位。村(社区)成立由村(居)委会负责人领导的应急(消防)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人,依法履行工作管理职责;村组、小区层面,应进一步发挥村(居)民自治组织和物业管理作用,做实安全管控。二是志愿队伍建设到位。各村(社区)要建设应急(消防)救援志愿者服务队,场地、房屋、车辆、人员及装备器材可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与其他村组织合用。消防车辆可采用微型消防车、环卫洒水车、农业灌溉车等具备消防储水储剂功能的车辆,配备上述消防车辆确有难度的,可以配备一台具备灭火功能的摩托车或机动泵;指挥员、消防员主要由村干部、驻村辅警等人员组成,并积极鼓励成年村民参加,队伍人数应不少于20人。三是场地物资装备到位。配备满足执勤作战需要的训练场地、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经常开展队伍训练、演练,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有效实施灭火救援。志愿队员应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大力普及家庭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减少火灾隐患,降低火灾损失。四是工作制度到位。村组、小区层面,应进一步发挥村(居)民自治组织和物业管理作用,做实安全管控。村(社区)应当确定应急(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村(居)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应急(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宣传家庭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建志愿应急(消防)队伍等群众性组织。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印发的纸质版组建方案及扫描件报至县应急管理局(邮箱:jhyjjygl@163.com)。

(二)整体推进。各乡镇要在今年内推动应急办、森林防灭火队、专兼职应急队完成实体整合,建立统一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机制。到 2022 年6月底,完成任务的乡镇要累计达到70%以上,2022年 11月底,完成率达到 100%。

(三)考核验收。2022年7月、12月,分批次组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各乡镇要抓好落实,建立健全领导体制、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单位要按照相关职责加大对乡镇应急能力建设的帮扶指导,提供相关技术、业务指导和资金物资支持,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乡镇做好突发事件防与救的衔接。各乡镇要压实责任、分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把综合应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明确乡镇应急管理、应急(消防)队伍经费保障,将乡镇应急(消防)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县、乡年初预算,各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由县乡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车辆装备、房屋设施建设经费由县、乡财政保障,除人员工资外,整合原安全生产、防汛、森林防火、治安巡逻、消防救援等保障经费,确保每支综合应急救援队运行保障经费不低于原有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员购置人身意外保险、有条件的可以按相关规定发放执勤补助。有条件的乡镇可以试点将村(社区)应急(消防)救援志愿者服务队经费纳入乡镇经费保障体系,逐步推行。

(三)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将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能力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验收。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不明、保障不足,敷衍塞责、弄虛作假、挪用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建设要求,或因乡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滞后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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