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江政发〔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江华国有林场,江华高新区,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在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组织对县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失效规范性文件17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9件。
本次清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通知印发前连续计算;经清理后凡未列入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的后续行政管理工作。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9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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