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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遴选乡镇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2-20 10:11
  • 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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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配送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的合法利益,规范基本药品采购配送,按照《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江华县乡镇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

2、企业已纳入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符合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政策。

3、具备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送能力。

二、报名须提交资料:

1、《关于要求在江华县开展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配送权的申请》;

2、有关资质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盖红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地点:

江华县卫健局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股

四、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9日

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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