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唐建球辞去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备案。并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报请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