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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4-3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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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2024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温馨提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在永州市教育局。具体事项请关注《2024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公告网站:http://jyj.yzcity.gov.cn/,电话:0746-8211005。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办医院体检合格(我县指定体检医院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院备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详见附件),医院咨询电话:0746-2311726),因故在外地不能回江华体检的,必须携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到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办医院体检。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即可安排时间自行到医院体检。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符合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范围申请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注意:“认定机构”与“确认点”不同:凡是符合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范围内的申报者,即户籍或居住证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初中阶段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报者的“确认机构”都选择“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确认点”就是现场确认的地方即: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中心二楼15号教育局窗口。)

港澳台居民持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上交给认定机构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3日08:00—6月20日17:00;

第二阶段:10月8日08:00—10月18日17:00。

2.现场确认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确认点”在我县的初中及以下申请者在下面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第一阶段申请者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第二阶段申请者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中心二楼15号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746-2324699。(请每一位现场确认者扫描二维码加入“2024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也可以打电话申请加入微信群,便于了解相关事项的通知)。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必验证件)

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江华瑶族自治县户口簿或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原件(两者必须有一种方可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认定)。(必验证件)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地在我县范围内。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请在照片背面写好“学段+学科+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数。(因教师资格证属于长期有效证件,建议到照相馆冲洗证件照,不要用打印的照片,容易掉色)。(必交资料)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系统“已核验”的无需提供)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申请人进行材料确认前,自行前往江华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医师签署的体检“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粘贴与上传到系统一致的证件照并加盖医院公章)。(必交资料)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系统“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必验证件”和“必交资料”,其他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如学历、普通话已显示“已核验”“核验通过”的无须再现场核验(学位信息核验情况无须理会)。如学历和普通话显示“待核验”的则须提供学历、普通话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3.证书颁发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在申报者网报后须完成材料确认、系统确认、无犯罪记录查询、申领教师资格证空证、打印证书、盖认定机构公章、盖钢印、打印《认定申请表》并盖章等众多环节,所以认定结束后需要等一个月左右方能领取到教师资格证,证书领取时间会在“2024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发布。为了方便、安全、快捷及时地让申请人收到资格证,建议申请人统一留好收件地址,届时,我们会帮忙办理到付邮寄业务。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研读此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2024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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