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表述及来源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综合协调职能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发挥执法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作用,时刻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验收标准
(一)完成整改方案中以下措施:一是强化环境监管法治化。通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辐射许可制度、固废许可制度、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等,实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力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不断织密织牢生态保护“法治网”,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二是严格环境执法保安全。坚持“打”字开路,“严”字开头,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问题。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障环境安全。三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深入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和免罚轻罚制度。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着力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在执法过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送法入企,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责任,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红线。四是强化综合协调。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协调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
(二)达到上述整改目标。
四、整改完成情况
全市14个县市区按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都上报了完成情况,认为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五、现场核查情况
2025年3月-4月,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到各县市区分局现场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复核,经过核查,整改情况与上述整改完成情况一致,同意全市14个县市区关于该问题整改到位的结论。
六、验收销号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验收销号结论
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按程序进行销号。
(二)下阶段工作建议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各司其职、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生态环境工作,合力加强企业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有实效。
各县市区要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强化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流程、制度,做到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巩固一项成果。举一反三全方位审视、检查,下大力气解决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历史性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参加现场核查单位及人员: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王中涛 张育乾 赵春花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