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县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县拟收购部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解决我县部分新市民、青年人、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现面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
一、收购房源项目条件
(一)所在区域为江华瑶族自治县范围内,区位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二)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产权清晰、
无纠纷、无抵押查封;“保交楼”项目中未出售、产权清晰、无纠纷的商品房;
(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3平方米。
二、收购主体
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作要求
本次收购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价格,由委托的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且价格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
四、意向企业提供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如由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另需提供房地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与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手续材料:用地、规划、建设等项目前期资料和预售许可证;
(四)房源相关资料:楼盘表、商品房价格备案表、户型图和实景照片;
(五)其他资料:申请纳入收购房源的报告、项目基本情况、房源装修情况、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抵押查封情况。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房地产企业公章。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需将材料于2026年3月9送达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江华县沱江镇春晓路78号,联系人:虞桂林,联系方式:13037487769)。
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