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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进乡村 送法下乡暖人心
  • 发布时间:2021-10-15 15:51
  • 来源: 县司法局
  • 作者:黄志东 毛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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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10月1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江华华峰律师服务所到大圩镇开展送法乡下乡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活动现场,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民们讲解了《婚姻法》中涉及双方感情、财产权属等相关的规定,如婚前财产、婚后共同产、离婚后财产分割等实际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法》讲解了农民工意外受伤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等问题,通过朴实易懂的语言和现实典型案例剖析,用新颖活泼的普法形式进一步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此外还为村民发放《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江华华峰法律服务所法制宣传资料》《劳动法》等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之后,法律服务工作者还接受法律咨询,为村民排忧解难。

此次活动,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知识的普及,激发农村法治工作的活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接受到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里,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身边,提高了群众自觉守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当天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多份,答疑12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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