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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2-02-24 09:40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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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江政发〔2022〕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国内粮油供给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发展粮食生产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粮食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指示批示为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面、提质、增效”的工作主线,确保全县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保持稳定,以发展双季稻生产和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为主攻方向,以粮油统筹兼顾、平衡发展为原则,以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和治理耕地抛荒为工作重点,促进我县粮食生产量质并重的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2022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保持稳定。粮食播种总面积要达到58.8万亩,其中,早稻播种面积12.9万亩,总产量在23.5万吨以上。各乡镇要按照任务面积迅速落实到户、到田块,确保完成任务(见附件2)。

(二)实施早稻集中育秧稳定早稻生产面积。在全县完成早稻集中育秧8.4万亩。通过实施早稻集中育秧完成早稻生产面积12.9万亩,引导恢复发展双季稻生产。

(三)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省市分配给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1.6万亩,提高粮油供给水平。

(四)培育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工作,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培育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每个农区乡镇要培育新增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3-5户,全县新增种粮30亩以上大户和家庭农场40户以上。

(五)发展高档优质稻。全县推广种植高档优质稻15万亩以上,重点开展“农户+基地+企业”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在全县重点乡镇建立高档优质稻生产基地,发展订单生产。

(六)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行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10个规模化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全县粮食生产统防统治面积25万亩以上。

(七)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完成3.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0万亩,冬种绿肥3万亩,秸杆还田40万亩。

(八)加快推进机械化育插秧。推广插秧机、抛秧机50台,完成水稻机插、机抛秧面积10万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粮食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早稻面积、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完成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对各乡镇考核中粮食生产单项的主要指标。

(二)坚决遏制耕地抛荒,推进“扩双增面”。各乡镇必须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对各乡镇辖区内连片抛荒面积2亩以上或零星抛荒面积5亩以上的,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追责。把落实完成早稻任务面积作为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的重要措施,采取早稻集中育秧、双季稻轮作暨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适度规模经营、专业化服务等有效措施,大力实施水稻“单改双”,稳定发展水稻生产。

(三)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一是加大双季稻生产补贴力度。采购早稻种子免费发放到早稻集中育秧点,整合惠农补贴资金和粮食生产项目资金,对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并完成全县储备粮交售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物化、贴息和现金补贴达到300元/亩以上,比种植一季稻多200元/亩以上。二是加强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认真落实与粮食生产有关的其它政策,如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完善补贴方式,严格补贴程序,确保谁种粮谁得补贴,种多少补多少。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机制,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加强粮食购销体系建设,落实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价合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科技增粮行动。一是扎实推广早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安全齐穗“三项”关键增产技术。二是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突出机插、机抛秧。三是开展“双季种植、双季高档优质稻、双季机插机抛、双季产量过1000公斤”的水稻“四双”科技增产模式攻关。四是大力开展双季稻轮作暨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把试点示范片打造成为技术集成的洼地、产量效益的高地、规模经营和专业化服务的展示基地。五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六是切实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控。七是积极开展高档优质稻引种示范推广。

(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植保、农资、农技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大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扶持其积极购置水稻插秧、抛秧机等农机具及兴建育秧大棚等配套设施,努力提高种子、植保、农机等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土地流转,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种粮大户,各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使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鼓励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承租、代管、代耕、烘干、营销等各项服务,为种粮农户排忧解难。努力构建覆盖粮食生产全过程的社会服务体系,为种粮小、散农户提供“保姆”式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六)整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认定配方施肥推广试点企业,健全配方施肥营销体系,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位率,加强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建设。强化对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一对一”个性化施肥指导服务,做到承包耕地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全部“按方施肥”,全县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50万亩以上,粮食作物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

(七)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转变粮食生产方式、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着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和社会化服务,重点扶持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和15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发展。要通过培育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组织,解决当前粮食生产中存在的农民不想种、不会种、不能种的难题,增加农民务工收入。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机、植保、农资、农技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既为种粮大户、也为分散农民提供“套餐式”或“点菜式”专业化服务。

(八)认真抓好耕地质量建设。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和地力建设。一是严禁耕地“非农化”,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挖湖造景、挖塘养鱼、种林果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非粮化”,保证耕地主要用来种粮。三是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恢复扩大绿肥生产,提高耕地质量,提升粮田综合生产能力。

(九)抓好技术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科技推广协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全面提升农技推广能力和水平。在关键农时季节,积极组织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搞好科技指导。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十)加大粮食生产投入。要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完善补贴、贴息、奖励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国家新增的各种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要向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倾斜。加大对粮食生产投入,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中安排一部分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强对粮食生产基础建设、粮食规模生产者和粮食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要大力宣传推广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政府投入,扩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保险承保面,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纳入玉米保险范畴,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强化督促检查考核。切实加强督查检查考核力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农业、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各乡镇早稻播种面积、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耕地抛荒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核查结果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同时对因领导不重视、发展粮食生产措施不力、有耕地抛荒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军臣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蒋星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劲    县政府办主任

曾  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冯  云    县发改局局长

欧阳章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魏远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颜德彪    县财政局局长

蒋联起    县水利局局长

苏朝晖    县审计局局长

朱卫华    县统计局局长

翟明雷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欧阳章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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