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次就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强调“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2年6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2022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明确提出县级人民政府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及服务清单制定发布具体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江华瑶族自治县总人口为53.29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82544人,占全县人口的15%;65岁以上人口61892人,占全县人口的11%;90岁以上人口1484人,占全县人口的0.3%。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制定我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及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落地,有利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若干措施》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该文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文件起草过程中,先后书面征求了23家市直部门意见,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后,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初稿)》,于2024.4.24通过县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文件。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对照《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发布《江华瑶族自治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及支付责任等。
(二)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
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组织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摸底,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
新建住宅小区要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用房计划,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加大资源整合和场地利用,打造具有瑶族特色的“四助五有”(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五)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将养老服务设施(含光荣院)规划纳入《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合理确定设施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
(六)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
(七)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八)推行老年人助餐服务。
加快老年助餐网络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尽责的助餐机制,支持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的建设和运营,统筹相关资金对助餐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坚持有偿服务的原则,分类实施。
(九)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
加快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建立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着重采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信息。
(十)优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
将养老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予以保障,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地或集体所有土地。
(十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统筹相关资金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统筹各类资金,在乡镇、村合理开发为老服务公益性岗位。
(十三)强化综合监管制度。
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协同监管机制,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风险预警排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置力度,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
四、《若干措施》的特点
1.注重老年人基本需求。推行老年人助餐服务统筹相关资金对助餐服务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扶持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或者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2.为老服务内容更丰富更全面。24条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根据老年人类型,分别对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特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等群体进行了分层分类给予护照服务、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