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江发改字【2022】10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来自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本期规划选用 540Wp 单晶硅电池组件 918 块,投资建设 495.72k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本项目的静态总投资为210.8511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项目本期规划选用 540Wp 单晶硅电池组件 918 块,投资建设 495.72k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本项目的静态总投资为210.8511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 财务要求: /
(3) 业绩要求: /
(4) 信誉要求: /
(5) 项目经理 (建造师,下同) 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岗位人员需提供2022年4月到2022年7月缴纳社保证明);
(6) 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 年9月30日 9时30分,地点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交易参与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参加投标,否则,交易单位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5.3 招标文件400元每份,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 年9月30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46-2317712。
10.其它
各位交易响应单位进入交易场地时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场地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通过身份核验且体温检测正常(﹤37.3°C)方可入场。进入交易场地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两排或两座就座,维护交易场所卫生和秩序。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白芒营镇
联 系 人:李海林
联系电话: 0746-25863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与育才路交汇处帝王广场8楼
联 系 人:魏春路
联系电话:0746-8631976
附件:
2.图纸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