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书香广场改造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江发改字【2022】 105号 ,项目业主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 ,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广场铺设、台阶、长廊、升旗台、绿化等,项目总投资为 918858.74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中央预算专项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书香广场改造工程 ;
1.2.2 建设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校园内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书香广场改造工程为新包括广场铺设、台阶、长廊、升旗台、绿化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施工图。总投资为 918858.74元。
1.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 6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书香广场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施工图 ;
1.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在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修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 年05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46-2317712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 ;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 ;
联 系 人: 刘福杨 ;
电 话: 1777464968(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机构: 永州市耕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春晓路54号(城管局大院内);
联 系 人: 唐仁乐 曾凡文 何仁平;
电 话: 0746-5722902
附件:
1.招标文件--0522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中学书香广场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