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2月27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九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56号,邮编:425500,电话:0746-2324344,电子邮箱hnjhcg@126.com)。
一 、概 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通过组建专门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加强信息公开反馈意见收集整理等多项措施,有利地促进了工作开展。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较好反馈。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蒋联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唐世华、苏路波担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奉志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监察室全体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提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其主要职能为:为公众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答复申请人;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通过制定格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规范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以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工作,并通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切实做到时间、程序、责任人三到位;二是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明确各条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三是拟研究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暂行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3、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分类
根据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进行分类和界定。编制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将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分为三大类,即业务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其中“政策法规类”和“业务类”是面向市民百姓和企业单位的信息,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4、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公开与市民生活有关的信息。首先,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对我局依法行使的基本职能、行政许可等须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并设立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申请和监督;其次,在制定和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之前,均通过户外广告、电视媒体进行宣传,确保工作到位;三是多渠道开展城市管理政府信息的宣传和公开,了解公众信息需求,解答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疑问,解读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与市民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确保城市管理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促进工作开展。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8条,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28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计划规划类信息9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行政职权类5条,业务动态类信息9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0年度未收到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20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20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1人,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设立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1个,开辟公共查阅点1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6000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四)本年度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信息查询费用。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还存在着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和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问题。根据这些问题,在2021年里,我们将通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推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同时,要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积极向其他政府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职能部门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九、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