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801-2017-006
江发改提复字[2017]1号C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赵世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瑶文化传承基地、培养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建议县发改委把瑶文化传承基地,培训基地建设纳入建设开发项目之列”,县十五届人大批准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章第二节第18点江华经开区中明确列入:……。开发区内重点实施好“三园三区”建设工程。“三园”即台商产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和瑶族文化产业创意园。……;瑶族文化创意园按照瑶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要求争取上级教育、文化、科技和民族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汇聚一批高校艺术设计精英人才和民间艺人智慧,致力于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及艺术创意产业实体的打造;……。县十六届人大批准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节突出瑶族文化特色中也明确了“全方位传承展现瑶文化”。在推进规划的落实过程中,我委积极与县民宗文化部门沟通衔接,加快促成项目的申报、落地。因该项目前期工作需项目主管部策划包装,我委只是起指导作用,而这方面我县相关部门在项目打造和申报时没有很好地将这相关事项协调和融合,导致未形成实实在在的“基地”。
今后,我们还将对你所提的建议这方面的立项和项目资金争取加以督促和督导,加大全县跑项争资工作力度,促进我县瑶文化事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瑶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5月18日
分管领导:王丹萍
承 办 人:胡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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