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3-351
江发改审〔2023〕250号
关于水口镇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整治,原则上同意实施水口镇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310-431129-04-01-344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贝江村、洋涓村、金源村、凌江村、濠江村、如意村、黄沙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帮扶车间建设、产业(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87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贝江村2万元;产业道路建设:洋涓村10.50万元、金源村12万元、凌江村12.50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濠江村15万元、如意村15万元;帮扶车间建设:黄沙村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申报的7个30万以下工程施工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由业主通过集体决策程序自择施工队伍。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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