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061
江发改审〔2025〕35号
关于园林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公园长期使用价值,消除安全隐患,原则上同意实施“园林基础设施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503-431129-04-01-766248。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城主要公园(金牛公园、滨江公园、图腾园、火车站广场等公园广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金牛公园1350m2木栈道,更换775m防腐木栏杆。对滨江公园蘑菇亭和广场凉亭等园林基础设施受损构件进行更换及重新粉刷装饰。对图腾园广场、火车站广场以及金牛湖风貌建筑、滨江大道瑶鼓廊架、公交车站台进行全面翻新、清洗。
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统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