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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5-02884 分类:  
发文机关: 江华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3-31
名称: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备案证明
文号 : 江发改投备〔2025〕43号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备案证明
  • 发布时间:2025-04-03 15:17
  • 来源: 江华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江华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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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2-0702-2025-066

江发改投备〔202543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备案证明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503-431129-04-02-682022,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9565934214M。

二、项目名称: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点: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螺路1号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现场物料输送皮带廊道及物料堆场全封闭、一般排放口及检测平台规范化改造、水泥主排及煤磨主排的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企业厂区出入口安装高压洗车台、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含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更换新能源车辆等。

五、项目总投资额:100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期限: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

七、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接此文件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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