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197
江发改审〔2025〕119号
关于小清线沿线道路亮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高质量做好小圩壮族乡清塘片区农文旅融合工作,原则上同意实施“小清线沿线道路亮化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8-431129-04-01-506077。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小清线全线采购和安装太阳能7米高杆路灯370盏,Q235钢材镀锌喷塑,壁厚3.0mm。系统配置80W日亚芯片灯具、100W单晶弱光充电太阳能板、80AH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路灯造型融入壮族纹样、铜鼓、壮锦图案等民族元素。智能控制:光控+时控,支持远程监测。
四、项目总投资:58.46万元,资金来源为江华县财政彩票公益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