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198
江发改审〔2025〕120号
关于小圩社区文旅配套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畅通道路交通状况,提高社区交通品质,原则上同意实施“小圩社区文旅配套道路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8-431129-04-01-506165。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小圩壮族乡小圩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5%水泥稳定层2600m2,道路白改黑铺设5cm厚沥青混凝土15259.80m2,其中路基新建为牡丹路口至S349省道路口6.5米宽、400米长;路面白改黑为政府路口至荆村路口7米宽、620米长,百信超市至小圩中心幼儿园路口6.2米宽、189米长,小圩卫生院至戴家桥6.1米宽、610米长,汽车修理厂至联群大道路口6.5米宽、158米长,牡丹路口至S349省道路口6.5米宽、400米长,戴家桥至寨脚村路口4.0米宽、600米长。
四、项目总投资:10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江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