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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5-03052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9-02
名称: 关于河路口镇林家村160k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 江发改审〔2025〕130号    
关于河路口镇林家村160k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5-09-02 11:50
  • 来源: 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字体【      】

K0002-0702-2025-210

江发改2025130

关于河路口镇林家村160k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障稳定增收原则上同意实施“河路口镇林家村160k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509-431129-04-01-807761。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河路口镇林家村党群服务中心屋顶及附属场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装光伏发电站160kW,采用590W双波光伏组件,共安装272块,安装逆变器各2台、交流并网配电箱1套、光伏电线电缆1批、光伏支架及辅材1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四、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湖南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9月至2025年11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接入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涉及相关资质资格及相应开发建设规模的,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日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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