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233
江发改审〔2025〕147号
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为人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为人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510-431129-04-01-541043。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为人社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公共卫生间1座,建设公交候车亭2座;更换既有腰鼓造型路灯光源电器150套,改造住宅单元楼梯间为声光控照明灯具792套;铺设广场铺装面层519平方米,安装广场坐凳40米,新增路灯5盏,及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48万元,资金来源为江华瑶族自治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