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245
江发改审〔2025〕160号
关于涔天河镇花江村道路建设及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涔天河村河口组人民财产安全,原则上同意实施“涔天河镇花江村道路建设及维修项目”。
项目代码:2510-431129-04-01-207961。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涔天河镇花江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生产道路安全护栏,采用热镀锌钢构护栏,高度1.2米,立柱间距4米,长1500米。桥梁加宽,桥梁单侧加宽2米,形成总宽4.5米双车道桥梁,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桥面铺设10cm厚沥青混凝土。
四、项目总投资为35万元,资金来源为江华瑶族自治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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