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5-237
江发改审〔2025〕152号
关于永州市江华县潇水流域入河排污口综合
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潇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原则上同意实施“永州市江华县潇水流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510-431129-04-01-114468。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界牌乡、码市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县城、界牌乡、码市镇涉潇水流域的13个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73.38km,其中:县城新建污水管56.91km,界牌乡新建污水管4.77km,码市镇新建污水管11.7km;污水管网修复和清理长度共15km。
四、项目总投资为4646.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内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六、项目招标(采购)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