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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5-00796 分类:  
发文机关: 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江华林业局:优化办理流程 方便群众办事
文号 :    
江华林业局:优化办理流程 方便群众办事
  • 发布时间:2025-01-24 10:37
  • 来源: 县林业局
  •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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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开通江华林业公众号【便民服务】专栏,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办理流程的告知》,实现群众“一件事一次办”、“只跑一次”的目标,这是该局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 方便群众办事的一项新举措。

让数据多跑路。申请人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领或进入“江华林业”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农村宅基地使用林地申请报告》《使用林地申请表》《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林地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后同其它申请材料一起向村民委员会、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递交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建立登记台账,向县林业局报送电子版台账。

现场查验代为报送。县林业局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后,安排工作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查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查验通过后出具查验意见,并协助申请人填写完善申请材料中的林地属性数据,收取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并按程序进行审签,代为报送至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办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多种方式送达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县政务中心林业窗口领取批文。除申请人本人领取外,申请人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或近亲属代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也可以申请县林业局邮寄送达。申请人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规定到属地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启动特别程序。对年满65周岁、残疾人、低保对象、退伍军人、家庭中有大病患者、排险除危搬迁户的申请人,县林业局在现场查验通过后可以启动特别程序,实行先发证后补审签,当场制作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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