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蔬菜产业集群项目
返乡创业主体培育奖励公示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湘南“供粤港澳”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度)》、《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蔬菜产业集群项目返乡创业主体培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蔬菜产业集群项目返乡创业主体进行了集中会审,共审核通过10个返乡创业主体,拟列入2023年度蔬菜产业集群项目返乡创业主体奖励,现予公示,明细附后。
公示期: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供调查核实的有关证据或线索。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46-2323473(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沱江镇春晓路132号
邮编:425500邮箱:yzjhn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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