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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3-00480 分类:  
发文机关: 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10-07
名称: 关于江华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十二家参保单位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的公示
文号 :    
关于江华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十二家参保单位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0-07 17:15
  • 来源: 江华县就业服务中心
  •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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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江华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十二家参保单位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条件(第批),返还金额为710426.04元。公示期为2023107-20231013日,举报电话0746-2327266.

     特此公示!

附件:江华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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