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永州市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19号)和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市级返乡创业园拟建设名单的通知》(永人社函〔2025〕6号)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园区主键、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服务优良的返乡创业园。对经认定的返乡创业园,按100万元/个给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到位。2025年江华县食用菌返乡创业园拟建设为市级返乡创业园,第一期给予返乡创业园示范项目补助资金伍拾万元(5000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敬请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46-2322780、0746-2327649。
江华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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