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和《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湖南恒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敬请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323618、2332988。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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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90010/2025-0090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和《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湖南恒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敬请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323618、2332988。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