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审核,以下工程项目已符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条件,现予以公告。
一、退还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清江水厂续建工程三标段
施工单位:湖南祥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金额:壹万捌仟贰佰贰拾捌元伍角玖分(¥ 18228.59元)
退还金额:壹万捌仟贰佰贰拾捌元伍角玖分(¥ 18228.59元)
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30日,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止。
三、异议提出方式
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本单位将按规定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部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股
联系电话:0746-2327086
联系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64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