涔天河镇会合村卫生室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医保处字〔2025〕第3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4月25日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约谈主要负责人;2.责令退回损失医保基金5888.40元;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5888.40元。
罚款金额:5888.40元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违法违规事实: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以下事实:1.超标准收费。未执行《永州市医保定点村卫生室医疗服务项目协议价格目录》有关规定,超标准收取罗某某等人穴位贴敷疗法共534人次,违规费用5332元,涉及医保基金3732.40元。2.串换项目收费。将李某某等人的“门诊静脉输液(输血)”串换成“静脉输液”项目收费共293人次,违规金额3080元,涉及医保基金2156元。上述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5888.40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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