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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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检查对象或抽查对象(含范围、数量或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检查事项类型 |
年度检查 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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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测绘 资质和 测绘地 理信息 成果质 量的行 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第七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年度制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一级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结合本地情况,安排本级监督检查工作,报上一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一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或同一批次成果,上级监督检查的,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检查。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第三条:国家测绘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检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质量,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事务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或者测绘单位承担。 |
江华瑶族自治县腾辉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抽取比例100%。 |
1、测绘资质情况; 2、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情况。 |
2026年3月-10月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次 |
县自然资源局地理信息测绘股 |
是(联合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实施) |
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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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行政检查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七条 |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
4-12月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一般检查事项 |
1次 |
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机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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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矿山生态修复的行政检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矿业权人 |
采矿权人履行生态保护修复义务情况的涉企监督检查。1.是否履行矿山保护修复义务;2.是否足额缴存生态修复基金;3.年度验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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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月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一般检查事项 |
1次 |
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 |
否 |
部分检查结合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双随机抽查一同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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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6年度临时用地复垦情况 |
1.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八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四十四条 |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的比例进行抽查 |
1.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2.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工作;3.土地复垦落实情况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
4-12月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一般检查事项 |
1次 |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否 |
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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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 版)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2.《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矿业权人公示信息核查应当组成核查组。核查人员与被核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实地核查相关工作。 |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的比例进行抽查 |
探矿权基本信息、履行义务、当年度探矿权勘查投资及核算和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及投入技术力量情况等。采矿权基本信息、履行义务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指标情况等。 |
4-12月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一般检查事项 |
1次 |
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与矿业权管理股 |
否 |
双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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