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撤销冒用声明函的申请 | ||||
收文单位: | 县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24-01-30 | ||
来信类型: | 卫生计生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新田县人民政府:有一份冒用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晨明镇卫生院的申明函挂到了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我是晨明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有一辆湘MWN130的救护车辆,冒名顶替晨明镇卫生院私自转运患者,经核查此救护车手续齐全,并未与晨明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但调查过程中发现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上能查询到此声明函。诉求,请求此声明函在政府网上撤销。 | ||||
回文单位: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办理时间: | 2024-02-27 | ||
内容: | 梁经伟网友: 您在中国•新田网“县长信箱”提出的《关于撤销冒用声明函的申请》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在收到来信后,局领导十分重视,安排新田县政府网站运维工作人员办理此事。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南岔县明镇卫生院申明函》未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无权撤销此声明函。 二、处理意见及建议 经我局领导同意,现作出如下处理: 建议当事人如何下架该申明函,请咨询市政府网站管理科,联系电话:0746-8379670。 感谢您对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的关注!
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0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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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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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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