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养老保险转移
收文单位: 东安县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5-04-01
来信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本人1998年毕业分配在东安县农业局下属农业技术站工作,2009年调至广东省清远市。因其它原因当时未办理社保转移,现通过电子社保小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提示“转出地无参保人参保关系”,请帮忙核实养老保险情况。
回文单位: 东安县人社局 办理时间: 2025-04-08
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申请核实养老保险情况的事宜,我们已于2025年4月8日与您取得了电话联系,并对您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现书面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于1998年至2009年间在东安县农业局下属的农业技术站工作,后调至广东省清远市。由于当时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导致您现在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遇到提示“转出地无参保人参保关系”。 针对这一问题,我中心已向您解释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的相关情况。由于2014年10月新系统上线后,2014年之前的缴费信息无法在新系统中直接查看,但您放心,这部分历史缴费记录将根据档案调离情况,在您退休时视同缴费。 同时,我中心已对您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得到了您的满意反馈。若您对此事仍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拨打我中心社保咨询电话0746-423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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