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风力发电项目补偿款的投诉 | ||||
收文单位: | 政府办 | 来信时间: | 2018-01-25 | ||
来信类型: | 投诉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桥头铺镇赤卫大队由5个自然村组成,分别为赤竹园村、古芝江村、下军田村、雷公塘村、姚家田村。现任大队支书是蒋正冲,大队干部是蒋正富、蒋正红,此三人均为赤竹园村人。莫先东,桥头铺镇风力发电项目政府专管员。本人欧阳贤红,电话:18244786321,下军田村村民,全村村民代表。 协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流程推进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风力发电项目占用了我村的林地,在没有告知我村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我村村民得知此事后,为了维护本村的权利,到达施工现场要求风电公司暂停施工,在未完成支付补偿款之前不得继续施工,双方险些造成冲突。最终我村村民代表与风电公司在桥头铺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见证下达成补偿协议,风电公司继续施工。 经初步测算风力发电项目占用我村林地补偿款在10万元人民币左右。由于风电公司施工前未测定占用林地面积,因此无法确定最终的补偿数额。经双方同意,补偿款分两批支付,先预付5万元,待后续测定实际面积后再支付剩余补偿款。 根据补偿款支付流程,风电公司将补偿款给到镇政府,由镇政府支付给本村。 在我村与风力公司达成协议后,将要支付款补偿款给我村时,大队支书蒋正冲、干部蒋正富、蒋正红利用职务之便,在被占林地产权明确是我村的情况下,将我村应得的补偿款说成是赤竹园村的,以此理由拒绝在我村与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补偿协议上盖大队公章,造成我村与风电公司协议无法生效,镇政府无法完成支付。经多次与大队支书蒋正冲和镇风力发电项目专员莫先东沟通协商无果,造成我村无法接收补偿款。 在林地产权明确是我村的情况下,大队支书、大队干部、镇风力发电项目专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作为,与时代格格不入,令村民义愤填膺,激动的村民扬言要采取激进行动。为了消除民怨,维护社会稳定,恳请政府办履行工作职责协调处理以下事宜: 1.协调处理5万元预付款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限定协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测定占用我村林地面积,测定面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尾款支付。 以上,非常感谢。 |
||||
回文单位: | 政府办 | 办理时间: | 2018-03-26 | ||
内容: | |||||
相关附件: | 无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