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不动产权证办理
收文单位: 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2018-11-21
来信类型: 投诉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2018年10月20日到江华税务局、房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后交纳了全部税费,办理江华安佳公司购买的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事项,当时不动产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大概半月可以办理好,到今天为止,都一个多月了,仍然没有办理好,不知道什么原因,工作效率这么低,江华作为全省的政务服务先进典型县,请给一个解释
回文单位: 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2018-11-27
内容:
       从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转来李小鹏提交的 “关于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的投诉”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李小鹏为宁远县人,是我县安佳公司以房抵债人,抵债的房屋位于安佳公司兴建的“欢喜商业街”B栋502号,建筑面积 68.87平方米。2018年10月15日,在相关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为了不让李小鹏跑二次路,李小鹏被开发商带领至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先行面签并采集照片,2018年11月19日,开发商携带相关资料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申请房产转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对开发商提交的资料经过认真审核无误后,当日进行了受理。
二、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作流程需经过“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等六个环节,法定办结时间为30个工作日。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方便群众,特承诺将办结时间缩短为20个工作日,抵押办理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在实际办理中,我县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抵押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李小鹏反映的以房抵债的房产转移登记正式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我局将督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2018年11月30日前及时为其办结。
特此回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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