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2026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2026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温馨提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在永州市教育局。具体事项请关注《2026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公告网站:http://jyj.yzcity.gov.cn/ ,电话:0746-8211005)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当地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认定)应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办医院体检合格(我县指定体检医院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院备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医院咨询电话:0746-2311726。)。
7.无犯罪记录和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江华瑶族自治县户口簿或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驻我县现役武警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我县驻辖。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彩色白底),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在材料确认开始前,即上半年6月22日前、下半年10月26日前,自行到指定的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无需领取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报送结果至县教育局。如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会反馈给申请人。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交。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网报考试类型选择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网报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全程网办”,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材料(原件扫描件),除到县人民医院体检后到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中心二楼15号教育局窗口交一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申报上传一致的照片(背面注明申报学段与姓名)外,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符合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范围申请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温馨提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不同:凡是符合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范围内的申报者,即户籍或居住证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初中阶段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报者的“确认机构”都选择“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确认点”也就是材料确认的地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务中心二楼15号教育局窗口”。)
港澳台居民持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向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现役武警可选择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彩色白底)。
(5)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6年5月6日08:00—6月18日17:00;
第二阶段:2026年10月12日08:00—10月23日17:00。
2.材料确认
第一阶段申请者材料确认时间:2026年6月22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第二阶段申请者材料确认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我县教育局认定机构在以上时间段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确认通过的结论。申请人可在材料确认结束后登录网报系统查看确认状态,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结论为准。
3.证书颁发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因在申报者网报后须完成材料确认、无犯罪记录查询、申领教师资格证空证、打印证书、盖认定机构公章、盖钢印、打印《认定申请表》并盖章等众多环节,所以认定结束后往往需要等一个月左右方能领取到教师资格证。证书在办理妥当后统一通过快递公司邮寄。为了方便、安全、快捷及时地让申请人收到资格证,申请人网报时请务必填好邮寄收件详细准确地址。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研读本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本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46-2324699)。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材料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开具相关函件。
6.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