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土绿化示范、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等林业重点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永州市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以工代赈相关政策规定,经江华国有林场党委、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林场作为主体实施的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林场自主建设结合以工代赈和劳务外包。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林业生产劳务用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二期项目
(二)实施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华林生态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施工内容和工期:间伐、打号、抚育(含割灌除草、修枝)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林地清理、整地、施肥、补植苗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造林当年第一次块状抚育在5-7月完成、第二次刀砍抚育在9-10月完成。
(四)施工质量:应达到《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23)、《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林业生产劳务用工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除林场职工自主建设外,面向全县范围内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应野外林业生产作业,有间伐、造林、抚育等生产经验,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服从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与工作安排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
(二)用工主体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人、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能力
1.具备良好的施工组织与协调管理能力。
2.熟悉林业生产(营造林、采伐)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
3.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垫付项目施工直至验收结算完成前的必要成本费用。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2025年度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二期项目报价表(国有林场部分)》(详见附件1)。
2.提供《项目施工承诺书》,确保每位劳动力均熟悉项目生产质量和工期要求,并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3.提供详细的《劳动力名册》及劳动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包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施工经验简述、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
4.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凭证或明确的参保承诺函(保障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人)。
5.提供《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知悉书》,确保每位劳动力均已知晓并理解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护林防火规章制度及防范知识。
6.其他可证明村民团队负责人施工组织能力、质量管理认知及经济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毕业证、不动产证等)。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交。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8日17时30分止。
(二)报名地点:江华国有林场华林公司各分场营林联系点和工组。
(三)业务咨询电话:
华林公司联系点:陈先生18874628159(经本人同意公开)
码市分场联系点:伍先生19976627652 (经本人同意公开)
麻江分场联系点:曾先生18774689909(经本人同意公开)
涛圩分场联系点:廖先生13874728780 (经本人同意公开)
务江分场联系点:李先生17300749098(经本人同意公开)
四、用工主体遴选原则
采取综合评分法对每个用工主体进行遴选,即评委对用工主体的劳动力组织、报价、信誉、经济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后按平均综合评分的高低确定候选名次。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实施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核与能力评估,集体研究遴选,择优确定林业生产劳务用工队伍。
(一)本次招募及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国有林场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
2025年度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二期项目报价表(国有林场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国有林场
2026年4月28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