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经政协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江华瑶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6年10月17日~21日在县城沱江召开。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